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不属于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须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资质认定证书,并能出具符合相关要求的检测报告; 9.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检测类别应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钢结构、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或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登记或录入的入川信息材料(或承诺成交后、签订合同前完成入川登记或录入)。 |